看清楚了!这些鱼翅将不能买卖
   发布日期:2015/10/16    浏览次数:2684 次


▲无沟双髻鲨(相公鲨、公子鲨)

▲锤头双髻鲨(相公鲨、公子鲨)

▲鼠鲨

▲路氏双髻鲨(相公鲨、公子鲨)

▲长鳍真鲨(黄鲨)
 

    近日,由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主办,广东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广州市海味干果行业商会协办的“2015年CITES鲨鱼物种履约培训会”在广州召开。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和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除了姥鲨,鲸鲨、噬人鲨等3种鲨鱼,国际上新将路氏双髻鲨、无沟双髻鲨、锤头双髻鲨、长鳍真鲨、鼠鲨以及前口蝠鲼列入CITES附录II(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非审批不能自由入境与贸易,否则将受到海关、工商、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有关负责人会上表示,我国是鲨鱼产品主要市场国,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生物资源环境的养护和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国际履约能力建设。

    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处长巫忠泽表示,全球鲨鱼一共465种,我国有118种。1999年,姥鲨、鲸鲨、噬人鲨列入附录II。2013年3月,在泰国曼谷召开的第16届濒危野生动植物缔约国大会上,又将长鳍真鲨、路氏双髻鲨、无沟双髻鲨、锤头双髻鲨、鼠鲨等5种鲨鱼列入附录II,于2014年9月14日起正式生效。5种鲨鱼将禁止自由贸易,生效后有三年过渡期。广州市海味干果行业商会秘书长伍惠汉表示,目前正动员广州商家登记现有上述5种鲨鱼的库存量。初步统计显示,广州境内5种鲨鱼制品的存货不少,其中干鱼翅有23264.7千克,鱼皮520千克,鱼骨420千克,湿鱼翅20千克等。针对这些存货将发放存量证书。

     广东生海洋与渔业局资环处负责人陈东如表示,列入CITES附录Ⅱ的八种物种所加工成的鲨鱼翅、鱼鳃及其他制成品的经营利用和进出口要办理许可证;类似的还有海马干品、海马酒等等。不经过审批,街坊今后不能携带上述8种鲨鱼制品入境,国内商家也不能销售8种鲨鱼制品。

    五种新列入保护名录的鲨鱼。(广州日报)